6、 通用技术要求
6.1 使用的适用性
电子皮带秤在设计上应适合于其运行方式、预期的物料和相应的准确度等级。
6.2 操作安全性
6.2.1 偶然失调
电子皮带秤应当是这样:即不应发生不明显且可能干扰电子皮带秤计量性能和正常功能的偶然故障或控制元件失调。
6.2.2 运行调整
电子皮带秤应具有避免总累计显示器任意回零的装置。
自动称量过程中,应不能进行运行调整或重新设置与称量结果有关的显示装置。
6.2.3 欺骗性使用
电子皮带秤不得有可能便于欺骗性使用的特征。
6.2.4 操作装置
电子皮带秤的操作装置在设计上应当完善。应避免在电子皮带秤不该停机的位置上停机,除非所有的显示装置和打印装置自动失效。
6.2.5 皮带秤与输送机的连锁
如果电子皮带秤称重仪表已被关闭或失去作用,皮带输送机就应停止运行,或者应发出声或光报警信号。
6.2.6 远距离显示装置
电子皮带秤配备的任何远距离显示装置,至少应有提供6.4规定的“超出范围指示”的功能。